2013年我代理一起交通事故,肇事方付全责,我作为受害人代理人,对方对责任认定书不服,提出复议。我放向交警部门提供有力证据,后维持。我联系受害人到 鉴定所做力伤残鉴定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。鉴定为2级伤残,需两人长期护理,在诉讼中我放证据扎实,各项请求有理有据,最终法院判决对方和车主赔偿原告损失798650元,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。
此案,说明做为代理人一定要负责,每个细节不能放过,不能偷懒。不能嫌麻烦,要最大化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把当事人的困难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。